員工福利措施



勞保、健保、團保

教育訓練及外訓補助

本公司除為同仁提供適當之內部教育訓練及新進人員教育訓練外,並提供至外部訓練單位訓練之機會,經申請核准後由公司負擔相關訓練費用,以提升員工整體之素質。

職業安全與衛生

本公司依照「職業安全衛生法」及有關法令規定辦理安全衛生工作,訂定『安全衛生工作守則』,防止職業災害,保障全體員工安全與健康。

團膳

定期健康檢查

本公司為提供同仁安全衛生之工作環境及預防職業災害之發生,伯鑫亦提供員工年度健康檢查,安排特約職業專門醫護臨場辦理服務,落實提供員工安全與健康之工作環境。

績效管理及提案改善獎金

公平的績效考核可以確保員工的工作表現被公正評估並反映在薪資調整、晉升機會和獎勵方面,伯鑫每年定期執行員工績效評核一次,透過筆試與術科評核,將優秀人員拔擢為幹部或主管,並設立提案改善獎金,鼓勵員工腦力激盪提出想法達到改善的目標。

三節獎金、旅遊津貼

依公司營運成果,對於工作辛勤且無重大過失的在職員工,得經評核個別的考核成績後,核發三節獎金,以激勵所有同仁共同為本公司目標努力,並使社會責任持續融入公司營運,以達永續經營。

員工酬勞

依公司法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相關規定,提撥當年度獲利不低於百分之一作為員工酬勞,前項員工酬勞數額中,應提撥不低於百分之三十為基層員工分派酬勞,並依本公司相關發放辦法予以發放。

現金增資員工認股

為吸引及留任公司所需之專業人才,並激勵員工及提高員工對公司之向心力及歸屬感,以共同創造公司及股東之利益,並分享公司未來經營成果,特依據公司法第267條之規定,保留部分發行新股之股份由公司員工承購,並依本公司『員工認股辦法』辦理。

交通津貼補助

針對上下班路途較遠之員工提供交通津貼補助,以降低員工每日上下班所需負擔之交通費。

完整退休制度

A. 勞動基準法(舊制)年資:採退休金確定給付制
本公司依據「勞動基準法」之規定,訂有確定福利之退休辦法,適用於民國94年7月1日實施「勞工退休金條例」前所有正式員工之服務年資,以及於實施「勞工退休金條例」後選擇繼續適用勞動基準法員工之後續服務年資。員工符合退休條件者,退休金之支付係根據服務年資及退休前6個月之平均薪資計算,15年以內(含)的服務年資每滿一年給予兩個基數,超過15年之服務年資每滿一年給予一個基數,惟累積最高以45個基數為限。本公司按月就薪資總額2%提撥退休基金,以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之名義專戶儲存於台灣銀行。另本公司於每年年度終了前,估算前項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餘額,若該餘額不足給付次一年度內預估符合退休條件之勞工依前述計算之退休金數額,本公司將於次年度三月底前一次提撥其差額。

B. 勞工退休金條例(新制)年資:採退休金確定提撥制
自民國94年7月1日起,本公司依據「勞工退休金條例」,訂有確定提撥之退休金辦法,適用於本國籍之員工。本公司就員工選擇適用「勞工退休金條例」所定之勞工退休金制度部分,每月按薪資之6%提繳勞工退休金至勞工保險局個人退休金專戶,為每位員工提供穩固的退休金提撥與給付,以保障員工的退休生活。此外,公司辦法亦明訂員工退休條件、退休金給付標準、申請及給付事宜,員工退休金之請領依「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辦理。

成立職工福利委員會

依法成立職工福利委員會,妥善規劃及提供員工各項福利措施

項 目
內 容
福利補助項目
婚、喪、喜、慶、生育、傷病、急難救助等。
教育獎助項目
勞工進修補助、子女教育獎助等。
休閒育樂項目
家庭日活動、員工聚餐、生日禮金
其他福利事項
節日慰勞

育嬰留停

本公司依據《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6條、第22條規定與《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所規定的工作權益,得申請育嬰留職停薪。同時撫育子女2人以上者,其育嬰留職停薪期間應合併計算。

項目 / 年度
2024年 ​2025
性別 

 女
享有育嬰假員工總數
2 3 1 2
實際申請育嬰假員工數
0 1 0 1
育嬰假後應復職員工數 0 1 0 1
育嬰假後實際復職員工數
0 0 0 1